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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计划生育条例:未婚女性不得做人工流产

来源:心才杂文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强调,婚姻家庭关系必须是合法的,未婚女性不得实施人工流产,否则将受到惩罚。同时,新条例还规定,计划生育服务费采取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两种方式,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实行精准措施。

据相关人士介绍,新条例对于加强未婚女性人工流产的管理,是从道德、法治以及文化价值观等多个角度出发的。通过新条例的推出,强调了计划生育服务的公益属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广大群众生育权利,促进了我区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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