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报酬置换的期限,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性质、工作类型和服务年限等因素约定,但是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女职工怀孕或者生育、符合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等,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工作性质
服务年限
用人单位情况
用人单位是否提供社会保险
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质等。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仍然需要继续劳动关系,应当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后没有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原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作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
但是,用人单位不得将含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固定期限:
劳动者怀孕、生育或者哺乳期内
与用人单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劳动合同,并且累计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须为期不超过一年的临时工作的
为了保障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公正、透明的进行,劳动者应当注意注重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劳动权益的受损。